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沈陽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8日
沈陽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08〕105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實施意見(2016-2018年)》(遼政辦發〔2016〕8號)精神,為促進農作物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對新建的秸稈收集加工站點(具備場地、電力、設備、辦公用房等基礎設施),經驗收合格,且年收集利用秸稈達1500噸以上的,一次性獎勵投資主體5萬元。(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二、對三環外無法并入熱網的單位改造利用生物質燃料專用鍋爐,按照改造費用的30%給予補貼。(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環保局、財政局配合)
三、對全年消耗秸稈超過2萬噸的能源化利用企業,由市政府“一事一議”確定給予支持。同時,積極爭取中央秸稈能源化利用專項資金予以支持。(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環保局、財政局配合)
四、對已建成的秸稈生物質成型燃料、秸稈炭、乙醇和纖維加工企業,當年產品產量達2000噸以上的,給予10萬元補助,在此基礎上,產量每增加1000噸,給予5萬元補助。(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五、鼓勵農村集體通過秸稈換燃料的方式與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對所在村農戶安裝節能爐供暖系統的,每戶給予1000元補貼;設置節能炕灶的,每戶給予1000元補貼。對整村推進且項目達標的行政村,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用于項目推廣工作。(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六、對當年新建500立方米以上秸稈青黃貯窖池的,給予每立方米50元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七、對當年新建并投產的以秸稈為基料的食用菌生產連片設施小區,規模在10畝以上的,給予10萬元補助。(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八、對開展保護性耕作、秸稈還田作業的農戶和農村合作社,按照省級統一標準給予農機作業費用(油料、人工、折舊)補貼。對列入市級項目區內秸稈深翻腐熟還田、堆腐還田的農戶所需秸稈腐熟劑、氮肥,按照每畝25元給予補貼。(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九、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對新建秸稈生物質成型燃料、秸稈炭、乙醇和纖維加工企業,年利用秸稈2000噸以上的,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補助1500萬元。對固定資產投資額超2億元的重大項目,由市政府“一事一議”確定給予支持。(由市農經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配合)
十、對列入《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相關農機具,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40%給予市級累加補貼。(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十一、對各類綜合利用秸稈企業及加工項目,優先申報中央預算內資金和政策扶持;項目建設用地可優先安排。(由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國土局分別牽頭)
十二、在全市范圍內建立秸稈運輸“綠色通道”。對領取“綠色通行證”的秸稈運輸車輛,各地區在本行政區域內應提供便利,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下不卸載、不罰款,并予以放行。(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農經委及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十三、充分發揮區、縣(市)政府主體責任,以各地區當年玉米作物實際種植面積為基數,按照每畝5元標準設立秸稈綜合利用專項獎勵資金,根據綜合考評結果,對各地區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給予專項獎勵。(由市農經委牽頭,市財政局及各區、縣(市)政府配合)
對同一個項目,給予國家、省、市各口安排專項補貼資金,原則上從高不兼得。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